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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下月20日起实施

柴油车冒黑烟现象 明年或将基本消除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8日        版次:A05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梁栩豪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栩豪报道:1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将积极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方案》明确了两个“基本消除”和时间表。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各地级以上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方案》从今年1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清洁柴油车行动方面,提出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2019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秋冬季柴油车路检抽查率不低于50%;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建成本地遥感监测系统并联网,佛山、东莞、清远等市开展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试点示范等具体要求。

  清洁柴油机行动方面,提出各地市要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2020年年底前,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应按标准规定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等具体要求。

  清洁油品行动包括强化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等内容;要求全省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车用汽油蒸汽压不超过60千帕;开展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试点,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出今年基本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明年,各城市建成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等具体要求。

  此外,《方案》要求,对于国家鼓励淘汰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再为其办理跨地市转移登记业务。同时,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基本消灭黑烟车。